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更好地開展汽車車身模具設計及制造技術研究與開發、突破汽車車身模具行業共性與關鍵技術、加快科技成果的轉移、輻射和擴散、引領行業技術進步、增強全國戰略性新興產業技術創新能力,中國模具工業協會汽車車身模具及裝備委員會設立將本著組織有效、精準服務的理念面對汽車行業開展產學研用協同創新、市場開拓。
第二條 按照業務范圍的劃分和體現模具各專業代表性的特點設立,嚴格遵照中國模具工業協會汽車車身模具及裝備委員會工作要求,在分工范圍內積極開展行業活動,凡是本會下屬機構,均以模具行業技術進步及經營發展方向為切入點,不斷挖掘、整理、研究、提煉、升華、弘揚、創新、利用、傳承模具行業的發展方向為己任和使命。
第四條 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按要求認真履行組織、指導、協調和服務的職責。
第二章 任務
第五條 中國模具工業協會汽車車身模具及裝備委員會主要任務是:
1、 全面精確的模具市場調研,實時準確的掌握國際汽車模具技術的新動態、新觀念、新方法、新思維、新技術。
2、 搭建模具技術交流平臺,鞏固行業戰略聯盟,積極推進建立模具技術資源共享和共同進步的管理方式。
3、 引導行業技術創新,培養和集聚高層次模具技術與管理人才。
第六條 中國模具工業協會汽車車身模具及裝備委員會下設汽車車身市場工作部、汽車車身裝備工作部、汽車車身技術工作部及檢具與測量工作部四個專業工作部;設立專家委員會,各部制定其自身建設和發展的工作計劃及目標,負責開展針對性工作。
第七條 專業工作部、專家委員會設立程序:由中國模具工業協會汽車車身模具及裝備委員會主任聘任后,提交中國模協審批后確定專業工作部的建立、調整和撤銷,以及專家委員會的組成。
第三章 機構設置
第八條 中國模具工業協會汽車車身模具及裝備委員會設立汽車車身裝備工作部、汽車車身市場工作部、汽車車身技術工作部、檢具與測量工作部四個工作部開展工作。
第九條 職責:各工作部由汽車車身模具及裝備委員會授權,在本專業范圍內,面向全國,開展汽車車身模具及裝備制造重大共性與關鍵技術的研發的協同合作,為產業化提供成熟、配套的技術、標準、工藝、裝備和新方案,提升汽車車身制造領域的技術創新能力;推動汽車車身模具及裝備的國內外市場開拓,以產學研用一體化制造的產業鏈思路為汽車產業服務。
第十條 各工作部組織機構:各工作部一般設部長:1名,副部長若干名,由汽車車身模具及裝備委員會主任商副主任任命部長,部長任期與汽車車身模具及裝備委員會主任、副主任一致,連續任職一般不得超過三屆。
第四章 組織管理
第十一條實行中國模協領導下的汽車車身模具及裝備委員會主任負責制和專家委員會咨詢制。
第十二條 各部應重視和加強運行管理,建立健全內部規章制度,積極創新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第十三條 各部應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國際、國內合作與交流,與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等單位開展車身模具技術交流與研討;實行開放服務,接受委托的汽車車身模具設計及制造技術研究、實驗和成套技術服務,并提供技術咨詢等服務;培養和集聚高層次模具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提供模具技術培訓。
第十四條 各部每年1月份應向本會秘書處提交年度工作計劃;每年12月份應向本委員會秘書處提交年度工作總結。
第十五條 每年至少舉辦一次全體委員會議,并形成會議紀要,報送中國模具工業協會秘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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