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國內企業在出國參展過程中遇到的糾紛很多,其中,在德國展會上遇到的知識產權問題更多。”北京市永新智財律師事務所主任邵偉律師在接受《中國貿易報》記者采訪時說。
據邵偉律師介紹,早期,國內企業在參加國外展會時出現的知識產權糾紛僅僅是零星的,多是一對一的法律行為。進入新世紀,在歐洲尤其是在德國舉辦的展會上,知識產權問題開始集中爆發,甚至出現由于大規模沒收中國參展企業展品、查封展臺所引發的現場沖突和抗議行動。
為什么德國會成為中企海外參展知識產權問題高發、頻發之地?
這是因為德國是世界展覽大國,擁有24個展會中心,每年要舉辦大約150個各種類別、不同規模的國際性商貿展會。因此,德國成為中企集中參展的國家。
“中企經常在德國展會上碰壁,除語言不通、歧視中小企業等原因外,更重要的就是中企不了解德國法律。”邵偉說,以臨時禁令為例,德國臨時禁令的要求比全世界大部分國家的制度都寬松。權利人申請臨時禁令時不需要繳納任何保證金,只要花費數千歐元聘請當地律師,拍幾張照片或者下載一個網頁,再提交一份申請書,法院在收到申請4至6個小時內就可以據此作出一個臨時禁令,非常高效。另外,德國法院還格外敬業,在展會期間,甚至連周末都會幫助申請人頒發臨時禁令。
相比之下,中國與世界上其他大多數國家一樣,頒發臨時禁令的要求是很嚴格的,不僅需要繳納保證金,而且要證明勝訴的可能性,難度之大可以想象。
邵偉說,中德臨時禁令不僅頒發條件不同,而且執行方式也不同。在中國,如果原告15天之內不去法院起訴,臨時禁令將會被法院解除。但是在德國,臨時禁令一旦作出之后,如果被告不去應訴,將會持續發生效力。
由于不了解中德臨時禁令的差異,中企收到臨時禁令后,通常的做法都是撤去相關展品,或臨時關閉展位,以為這樣就會萬事大吉。
“但是,如果不應訴, 后果會很嚴重。臨時禁令由于繼續有效而會變成實質上的永久禁令,因此,這些展品所涉及的產品永遠不能進入德國甚至歐盟地區。”邵偉表示,更為嚴重的是,對于德國法院來說,應訴是被告人的義務,德國法院為了防止被告人不應訴,往往要求被告提供出庭擔保金并且要求被告同時承擔執行臨時禁令的費用甚至原告律師的費用。一旦中企不按時繳納費用,還會產生滯納金。
邵偉表示,如果德國企業再到法院起訴,并且拿到勝訴判決書,將對中企產生兩大影響:一方面,臨時禁令就會變成永久禁令,永久排除中企的產品。另一方面,中企敗訴,還需要支付德國企業所花費的律師費以及由此產生的利息。
邵偉說,國內企業在德國一般都是僅僅參加展會,時間大約為一周左右,一旦回國就更不會再理睬這些法律文書和費用。但是上述費用和滯納金是連續計算的,積累到一定程度后,如果原告繼續追著企業不放,主張中國企業是故意躲避這些費用,案件的性質就可能轉成刑事案件。一旦轉成刑事案件,國內企業負責人再次進入德國甚至歐盟時,就可能被逮捕,這是任何企業所不愿意看到的。
“這一方面是因為中企不了解德國法律的情況所致,另一方面是對國外訴訟有恐懼心理造成的。”邵偉說,中企一向害怕打官司,更何況是與國外企業打官司?但是事實上,國外律師的收費并不是那么昂貴,如果采取諱疾忌醫的方式,對于企業的可持續性發展顯然是不利的。
可喜的是,很多中國企業已經認識到,律師的費用與企業受到的潛在損失相比是微不足道的。
“目前,中企正在大規模‘走出去’,碰到知識產權侵權問題就如同人在大街上走路時彼此踩到腳一樣,是很正常的事情,根本不用大驚小怪,更不用恐懼。”邵偉比喻說。
此外,國外還存在濫用權力的趨勢。邵偉舉例說,有些德國執法人員在展會上執法時既不會告訴企業構成侵權的權利基礎,也不告知中企應有的權利,還在展位上一呆就是兩三個小時,故意影響中企正常展出。“其實,這種執法方式是有問題的,但是大多數中企都不了解這些,再加上沒有聘請律師,只能聽之任之。”他說。
邵偉建議,中企若要到國外參展或開拓國外市場,要把了解相關國家的法律規定作為一件日常工作來抓,更要在遇到臨時禁令時聘請當地律師認真研究、積極應對,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利。